湖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的公告

发布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5-04-01浏览次数:105

  1. 一、学院简介

生命科学学院始创于1981年,现设有生物科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生物技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计划/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等 3 个本科专业,以及生物学、生物与医药、学科教学(生物)3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湖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 个和湖北省教学团队 1 个。学院现有研究生导师53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湖北名师2名,湖北课程思政名师1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6人,18人获聘省市科技特派员。

学院现建有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教育部生物学基础实验课程虚拟教研室湖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分室(2022年),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湖北省生物科学(师范类)科技创新实践教育教学团队,湖北名师工作室。建有食用野生植物保育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3年),特色野菜良种繁育与综合利用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2019年),资源与环境湖北省重点学科群(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共建,2015),宏中药业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15年),黄石市生物药物产业技术研究院(2020年),黄石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中心(2023年),湖泊生物多样性黄石市重点实验室(2012年)。科研成果获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二、三等奖、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技术发明奖等奖项。教学成果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二、可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学院可对外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具体专业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调剂名额

调剂专业范围

其他要求

0710

生物学

8

0710生物学

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0860

生物与医药

10

 0710生物学、

0860生物与医药、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2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生物)、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0710生物学

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三、调剂基本原则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

(二)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与调入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按照以下方式折算初试标准分分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录取时将初试标准分以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

初试标准分计算方法:

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国家线)×100

四、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学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调剂系统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https://bio.hbnu.edu.cn/main.htm )相关公告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

(三)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调剂方案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4480点开放。

  1. 调剂复试安排

1.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测试。《生物化学实验》科目,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测试,总分10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考评,总分100分。

5.考生加试。生物学调入学科教学应加试教育综合,不计入总成绩。

(六)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0710

生物学

(植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物化学实验


《基础生物化学实验》(第3版),魏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0860

生物与医药

生物化学实验

《基础生物化学实验》(第3版),魏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045107

学科教学

(生物)

生物课程与教学论

《中学生物学教学论》(第2版),刘恩山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调剂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考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调剂专业国家线÷5×60%)+(复试成绩×40%);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评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11613


湖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331